众安护身保3号家庭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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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版 亲子版阖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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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保障责任
意外身故、伤残10万详情航空意外身故、伤残100万详情
火车及轮船意外身故、伤残50万详情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意外身故、伤残20万详情
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1万详情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1万详情

产品简介

1.投保人限男性22-55周岁/女性20-55周岁;

2.承保1-4类职业被保险人,最多2人;

3.可为配偶投保;

4.家庭意外险,全家共享保额;

 

发票规则:仅提供个人电子发票、单位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可通过保网/懒掌柜进行发票申请,也可自行登录众安在线官网下载电子发票:https://www.zhongan.com/open/policy/policySearch1温馨提示:电子发票等同于普通纸质发票,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彩色打印后,和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消费者选择电子发票,可以有效避免因丢失纸质发票带来的诸多不便。

投保须知

【特别约定】

1.本保单投保人年龄男性限22-55周岁,女性限20-55周岁,投保人配偶可同时作为被保险人, 出险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与出险的家庭成员的相关法律关系证明材料以证实投保时或批改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本保单可最多承保2名被保险人,在本保险产品投保成功后投保人可申请批改增加被保险人。本保单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的第三日(不含投保日)零时,在保单生效后批改增加的被保险人,各保险责任生效日期为批改生效的第三日(不含批改生效当日)零时。

3.保险人对家庭所有被保险人在各项保险责任下单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项责任的家庭保险金额。

4.若被保险人出险时年龄在70周岁以上,则约定其各项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各项责任原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系数:71周岁-80周岁(含)系数为50%,80周岁以上系数为30%。

5.本保单意外身故责任和意外伤残责任中,若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死亡或残疾,保险人仍按规则承担保险责任,但此情形下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和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按约定的50%计算。(若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身故,在原保险金额按50%计算后再乘以相应系数)

6.本保单意外身故责任和意外伤残责任中,被保险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坠落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予理赔。

7.本保单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就诊医院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8.本保单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9.本保单意外住院医疗责任赔付比例:对于每次住院支出的,需个人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每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住院医疗绝对免赔额为100元(同一次事故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仅扣除100元次免赔);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保险金额。

10.本保单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赔付比例:对于每次门急诊支出的,需个人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每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门急诊医疗绝对免赔额为100元(同一次事故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仅扣除100元次免赔);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保险金额。

11.本产品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保费。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保险费交清前,本合同不生效;若选择分期支付保费的,保费分期缴付的周期为1个月(共计12期),如未缴付首期保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付款宽限期为30天,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缴付当期保费,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则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时终止。对于保险期间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2.若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仅支持将所有被保险人同时退保。本产品生效之日零时起2 日(含第2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后超过2日,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交清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保费分期缴付方式,未满期净保险费 = 本合同的当期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净险费为零。

13.本产品包含在线问诊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1010-9955。


【重要提示】

1.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1)未如实告知:对于健康告知问询的疾病和事项,您/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2)责任免除: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内容。

2.投保告知:投保时,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医院就诊范围:

1)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就诊医院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2)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4.犹豫期说明:

若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仅支持将所有被保险人同时退保。本产品生效之日零时起2 日(含第2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自保险人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起,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后超过2日,您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众安保险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众安保险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交清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保费分期缴付方式,未满期净保险费 = 本合同的当期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净险费为零。投保人通过保险人同意或认可的网站等互联网渠道提出对本合同进行解除保险合同,视为投保人书面申请。

5.保费支付说明:

本产品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保费。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保险费交清前,本合同不生效;若选择分期支付保费的,保费分期缴付的周期为1个月(共计12期),如未缴付首期保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付款宽限期为30天,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缴付当期保费,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则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时终止。对于保险期间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相关条款描述)

6.当众安保险更换本保险产品对应的保险条款,且该条款的变更不影响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和保障范围时,如您重新投保,您确认接受变更后的条款,同意投保变更后的保险产品并认可该保险合同的效力。

7.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

本合同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责任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以及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 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8.退保说明:您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1010-9955或通过众安保险APP发起退保/批改的申请,并提供完整申请资料,众安保险审核通过后,最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退保保费会退还至保费支付账户或您名下指定账户。您通过我们同意或认可的网站等互联网渠道提出对保险合同的解除申请,视为您的书面申请。


【投保须知】

一、产品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身故,仍按上述规则承担保险责任,但此情形下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按50%计算。

2.意外伤残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伤残并达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按其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伤残,仍按上述规则承担保险责任,但此情形下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按50%计算。

3.航空意外身故、伤残

(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若被保险人在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则保险人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4.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身故、伤残

(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火车(包括火车、动车、高铁、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等)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若被保险人在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则保险人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5.轮船(含客船、渡船、游船)意外身故、伤残

(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轮船(包括客运轮船、游船等)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若被保险人在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则保险人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6.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意外身故、伤残

(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汽车(包括客运汽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若被保险人在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则保险人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7.意外住院医疗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2)在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

(3)每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住院医疗绝对免赔额为100元(同一次事故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仅扣除100元次免赔);

(4)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5)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6)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保险金额。

8.意外门急诊医疗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2)在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3)每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门急诊医疗绝对免赔额为100元(同一次事故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仅扣除100元次免赔);

(4)被保险人已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5)被保险人未已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就诊结算的,保险人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6)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保险金额。

二、家庭保险金额:

1.保险人对家庭所有被保险人在各项保险责任下单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项责任的家庭保险金额。

2.当多名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照提交完整保险金申请资料并申请给付保险金的先后顺序依次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后续案件在剩余保险金额范围内计算并给付保险金。

3.当多名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且同时提交完整保险金申请资料并申请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按单独提交保险金申请资料的情况分别计算每人应给付金额。若多名被保险人的应给付金额之和大于意外伤害家庭保险金额与既往已给付金额之差的,保险人按下述公式计算每人实际给付金额:(该被保险人应给付金额÷多名被保险人应给付金额之和)×(意外伤害家庭保险金额-既往已给付金额)。

4.如果家庭中包含未成年被保险人,该被保险人应给付金额不超过银保监会规定的关于未成年人保险金额上限。

三、投被保险人要求

1.投保人资格:恩爱版、亲子版投保人年龄男性限22周岁-55周岁,女性限20周岁-55周岁;阖家版投保人年龄限18周岁-55周岁。

2.被保险人资格:投保人本人必须作为本产品被保险人;投保人配偶可同时作为恩爱版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配偶、子女可同时作为亲子版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配偶、子女、父母和投保人配偶的父母可同时作为阖家版的被保险人;出险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与出险的家庭成员的相关法律关系证明材料以证实投保时或批改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职业类别:被保险人不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的职业类别。

4.承保人数: 本产品可同时承保多个被保险人,恩爱版最多承保2人,亲子版最多承保6人,阖家版最多承保8人。

5.年龄保额系数:若被保险人出险时年龄在70周岁以上,则约定其各项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各项责任原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系数(若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身故,在原保险金额按50%计算后再乘以相应系数),具体如下:

年龄    保额系数

70周岁(含)及以下    100%

71周岁-80周岁(含)    50%

80周岁以上    30%

四、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及条款:本产品名称为护身保3号家庭意外险,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投保须知、保障方案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31202112283332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成员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31202112283343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家庭成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52202112283357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调整意外险特定情形保险金额保险条款(互联网)》(注册号:C00017931922021122730333),您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用粗体等方式显著提示的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2.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

3.本产品包含在线问诊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1010-9955。

4.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5.本保单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的第三日(不含投保日)零时,在保单生效后批改增加的被保险人,各保险责任生效日期为批改生效的第三日(不含批改生效当日)零时。

五、保单服务

1.投保:您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并勾选需要的保险计划,若核保通过,您可通过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保费至众安保险指定账户(如为赠险无须缴费),保险合同成立;若核保不通过,则投保人无需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不成立。

2.保单查询:本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并提供电子发票,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1010-9955,众安保险提供EMS快递到付服务。登录众安官网www.zhongan.com、众安保险APP查看或拨打客服电话1010-9955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您投保本保险时视为接受以众安保险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3.理赔:下载“众安保险”APP,在线申请理赔,审核通过,理赔金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账户。

4.服务电话: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理赔信息,请联系众安保险客户服务热线:1010-9955。

5.众安保险投诉热线:021-80399188。

六、承保公司说明

1.本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即本投保须知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主要服务会通过电话、互联网上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众安保险不设分支机构,在您所在的地区,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

七、偿付能力

1.众安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公司官网偿付能力披露信息:http://www.zhongan.com/channel/public/publicInfo_cfnlxx.html

八、信息安全及相关授权等。

1.众安保险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众安保险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众安保险员工、以及不时执行与众安保险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除了众安保险的业务合作伙伴、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定或司法裁决之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所接受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有不实告知,我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或承保后以多种方式核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调查获取被保险人与保险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情况、诊疗情况、既往病史等),如众安保险经前述核查发现您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众安保险将依法解除保险合同;众安保险向与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等);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可对您的信息进行合理使用,可通过知悉您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为确保信息安全,众安保险及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九、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十、代扣服务授权及协议(如有)

十一、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

1.农\副\牧\渔业:特种养殖(蜂\蛇\鳄鱼)人员、山核桃采摘人员、养殖工人(沿海)、沿海作业渔民、远洋渔船船员、近海渔船船员

2.森林木材业:伐木工人、锯木工人、运材人员、起重机之操作人、装运工人、磅秤员、锯木工人、木材搬运工人、木制家俱制造工人、金属家俱制造工人、森林防火人员

3.地质矿产:地质探测员(山区,海上)、坑探工人、地震物探爆炸工人、海洋地质取样工人、海洋测绘人员(海上作业)、地面采矿工人、井下采矿工人、支护工人、矿物采掘爆破工人、矿井开掘工人、露天采矿挖掘机司机、钻孔机司机、井筒冻结工人、矿井机车运输工人、火药\雷管管理工、矿山井下抢险\救灾人员、湖盐采掘船工人、湖盐采掘爆破工人、所有作业人员、技术员、油气井清洁保养修护工、钻勘设备装修保养工、钻油井工人、钻井设备\井架安装工人、油气井测试工人、采油\气工人、井下作业工人、油气管道保护工人、采石业工人、采石业工人(从事凿眼、放炮、破料等)

4.运输业:拖拉机驾驶人员、机动三轮车人员、营业用货车司机、营业用货车随车工人、砂石车司机,随车工人、工程卡车人员、液化气\油罐车司机,随车人员、营业用摩托车驾驶员、(沿海)客货轮水手长、(沿海)客货轮水手、(沿海)客货轮铜匠、(沿海)客货轮木匠、(沿海)客货轮泵匠、(沿海)客货轮电机师、(沿海)客货轮厨师、(沿海)客货轮服务生、(沿海)客货轮实习生、游览船工作人员、小汽艇工作人员、码头工人及领班、港口作业缉私人员、救难船员、潜水员、(沿海)船舶机工、视觉航标工(灯塔\航标维护保养)、港口维护工(码头维修\水面防污)、航道航务施工工人、(内河)客货轮船长、(内河)客货轮水手长、(内河)客货轮水手、(内河)客货轮铜匠、(内河)客货轮木匠、(内河)客货轮泵匠、(内河)客货轮电机师、(内河)客货轮厨师、(内河)客货轮服务生、(内河)客货轮实习生、(远洋)客货轮船长、(远洋)客货轮机长和高级船员、(远洋)客货轮大副、(远洋)客货轮二副、(远洋)客货轮三副、(远洋)客货轮大管轮、(远洋)客货轮二管轮、(远洋)客货轮三管轮、(远洋)客货轮报务员、(远洋)客货轮事务长、(远洋)客货轮医务人员及一般船员、(远洋)客货轮水手长、(远洋)客货轮水手、(远洋)客货轮铜匠、(远洋)客货轮木匠、(远洋)客货轮泵匠、(远洋)客货轮电机师、(远洋)客货轮厨师、(远洋)客货轮服务生、(远洋)船舶机工、(远洋)船舶轮机员、(远洋)客货轮实习生、直升机飞行员、航空摄影人员

5.工程施工:短工、鹰架架设工人、凿岩工人、爆破工人、砌筑工人、泥水匠、钢筋工人、室外装璜人员(高空)、木匠(室外及高空)、建筑油漆工(室外及高空)、建筑水电工(地下)、建筑焊工(室内)、建筑焊工(室外及高空)、铝\铁门窗装修工人、安装工人(室外及高空)、玻璃幕墙安装工人、山地铺设工人、电线架设及维护工人、高速公路工程人员、线桥专用机械操作工人、铁路舟桥工人、道岔制修工人、桥梁工程人员、隧道工程人员、电梯\升降机安装工人、电梯\升降机修理及维护工人、起重装卸机操作工人、起重工人、建筑工程车辆驾驶员、建筑工程车辆机械操作员、海湾港口工程人员、潜水工作人员、爆破工作人员、挖泥船工人

6.建筑材料:采掘工、水泥生产制造工人、水泥制品工人、石灰石焙烧工人、加气混凝土制造工人、装饰石材生产工人

7.钢铁业:一般工人、高炉原料工人、高炉炉前工人、高炉运转工人、炼钢原料工人、平炉炼钢工人、转炉炼钢工人、电炉炼钢工人、炼钢浇铸工人、炼钢准备工人、整脱模工人、铁合金电炉治炼工人、火法冶炼工人、烟气制酸工人、金属轧制工人、酸洗工人、金属材料热处理工人、焊管工人、精整工人、金属材料丝拉拔工人、金属挤压工人、铸轧工人、钢丝绳制造工人、铸管工人、铸管精修工人、硬质合金成型工人、硬质合金烧结工人

8.机械制造加工业:焊接工人、车床工人(全自动)、车床工人(其他)、铸造工人、锅炉工人、铁工厂工人、机械厂工人、铣床工人、剪床工人、冲床工人、拉床工人、锯床工人、钻床工人、刨工、磨工、镗工、制齿工人、组合机床操作工人、加工中心操作工人、螺丝纹挤形工人、刃具扭制工人、弹性元件制造工人、锻造工人、金属热处理工人、粉末冶金制造工人、电切削工人、行车司机及指挥人员

9.机电产品制造与装配:有关高压电之工作人员、工具钳工、铁心叠装工人、铁路机车\车辆机械制修工人、铁路机车\车辆电气装修工人、铁路机车车辆制动修造工人、船体制造工人、拆船工人、船舶轮机装配工人、船舶附件制造工人、船舶修理工人、空调装修人员(高空)、工具五金制作工人、建筑五金制作工人、铝制品制作工人、航空环控救生装备试验工人(空中试验)、导弹部段装配工人、航天器引信装配工人、弹头装配工人、导弹总体装配工人

10.化学工业:硫酸,盐酸,硝酸等制造工人、纯碱\烧碱等制造工人、氟化盐生产工人、缩聚磷酸盐生产工人、高频等离子工人、气体深冷分离工人\制氧工人、液化气体制造工、二硫化碳制造工人、防腐工人、油制气工人、炼焦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人、煤气储运工人、硫酸铵生产工人、过磷酸钙生产工人、脂肪烃生产工人、合成橡胶生产工人、化纤聚合工人、油墨制造工人、火柴制造工人、石棉制品生产工人、金刚石制造工人、爆竹\烟花制造及处理工人、火\炸药制造工人

11.造纸\纸产品:制浆备料工人、制浆设备操作工人、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工人

12.玻璃\陶瓷\搪瓷制品制造业:玻璃加工工人、陶瓷烧成工人

13.军工制造:枪\炮弹药装配工人、火工品\爆破器材制造人员、靶场试射工人

14.新闻\出版\文化\印刷业:战地记者

15.广告业:广告招牌制作架设人员、霓虹光管安装维修人员

16.广播\影视\文艺:武打演员、特技演员

17.服务业:锅炉工、救生员、动物园驯兽师、高楼外部清洁工、烟囱清洁工

18.教育机构:飞行教官、飞行训练学员、军\警校学生

19.电信及电力:电力工程设施之架设人员、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电台天线维护人员、送电\配电线路工人、变电站值班人员、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人、维修电工、锅炉本体设备检修工人、锅炉附属设备检修工人、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人、变压器检修工人、变电设备检修工人

20.水利:河道修防工人

21.商业:液化瓦斯瓦料分装工、起重机操作员

22.安全保卫\消防:交通警察、刑警、消防队队员、防暴警察、缉毒警察、消防灭火员、防毒防化防核抢险人员、一般事故抢险人员

23.现役军人:特种兵(含海军陆战队员\伞兵\水兵\爆破兵\蛙人\化学兵\布雷排雷工兵\情报单位有特殊任务者)、空军飞行官兵\海军舰艇官兵\潜艇官兵、前线军人

24.体育:曲棍球球员、冰上曲棍球球员、橄榄球球员、角力人员、摔跤人员、柔道人员、空手道人员、跆拳道人员、武术人员、拳击人员、潜水教练\人员、滑水教练\人员、滑雪教练\人员、马术教练\人员、特技表演教练\人员、雪车教练\与赛人员、滑翔机具教练\教室人员、赛车人员\教练、跳伞人员\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