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好孕母婴安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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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准妈妈设计,包括意外流产、难产、子宫切除、珍贵儿身故、先天性畸形和手术以及痴呆儿(唐氏综合征)等专享保障。

  • 0时起

  • 24时止

365.00

旅行身故及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准妈妈)身故5万元详情连带被保险人(胎儿或新生儿)身故1万元详情
母婴健康保障
珍贵儿身故4000元详情意外流产2000元详情
难产(特殊分娩经历)2000元详情子宫切除4000元详情
先天畸形4000元详情先天畸形手术1万元详情
痴呆儿4000元详情

产品简介

1.价格低廉---每天一元钱即可安享保障;
2.保障全面---准妈妈和胎儿一同受保;
3.独有的七大特殊关怀分娩保障---包括意外流产、难产、子宫切除、珍贵儿身故、先天性畸形和手术以及痴呆儿(唐氏综合征);
4.理赔简便---无需发票,与社保和其他医疗保险不冲突;
5.发票申请规则:提供个人电子发票,不提供单位发票,需登录税局官网申请下载电子发票;

投保须知

1、本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为同一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为二十周岁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正常妊娠的已婚妇女。
2、连带被保险人应为被保险人妊娠已经满十二周的健康胎儿。
3、本合同承保的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正常参加相关产前检查和保健。理赔时需要提供准生证等相关生育证明和医学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分娩或医疗发生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分娩后本保险自动终止。
5、本保险同一被保险人可最多购买两份,超购的保险无效。
6、本保险特殊关怀保障的每项保险给付以一次为限,累计给付以RMB10000元为限。
7、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特殊关怀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8、本产品最早生效日为第八日零时,最晚生效日期不能晚于投保日期的30天后。
9、本保险承保保险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目前分支机构分布:深圳、香港、广东、海南、北京、山东、江苏、苏州、上海、浙江、宁波、天津、河北、安徽、福建、四川、湖南、湖北、河南、辽宁、重庆,本产品为网上购买,亚太总公司核保并出单,授权广东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