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卓越守护百万住院医疗保险糖尿病患者专款(互联网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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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100万详情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100万详情
免赔额1万详情

产品简介

1、糖尿病患者专属百万医疗保障,意外、疾病均保。
2、重疾双倍保障,计划灵活可选,最高200万保额。
3、住院、特殊门诊及住院前7天和后7天门急诊医疗费用全覆盖。

 

发票规则:提供个人电子发票以及企业普票。可至官网www.axa.cn,进入“客户服务”-“保单服务”-“电子发票领取”进行在线申请。温馨提示:电子发票等同于普通纸质发票,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彩色打印后,和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消费者选择电子发票,可以有效避免因丢失纸质发票带来的诸多不便。

投保须知

一、被保险人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18-55周岁,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2型糖尿病,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糖尿病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被保险人适用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投保方案及有无社保等因素关联。本保险不承保投保前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未满180天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1年,最早的保险期间起期为投保成功之日的次日零时。

三、2型糖尿病

本保险所指的2型糖尿病是被医院内分泌专科医生根据诊断标准诊断为2型糖尿病,不包括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减低。诊断标准指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撰写的最新《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推荐的糖尿病诊断标准。

四、糖尿病疾病管理

指糖尿病患者为了自身健康的需求,通过运动、饮食、药物等多方面的因素调节,使自己的血糖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而降低自身相关并发症的发病概率以及发病损害程度的自我管理行为。

五、等待期

等待期指自本保险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时,等待期为90天,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及续保时不计等待期。

六、保险金额及免赔额

1、保险金额是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本合同的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本公司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保险期间内不能进行变更。

2、本保险标准版的免赔额为10,000元人民币,经济版的免赔额为20,000元人民币。免赔额指全年免赔额,被保险人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年度免赔额。不在保障范围内的费用,不可抵扣免赔额。

3、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全年免赔额。

七、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9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八、费用补偿原则

本保险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九、就诊医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1)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

(2)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3)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2、  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恶性肿瘤,可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其中床位费限1500元/天。但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投保份数

每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限购壹(1)份,多投无效。

十一、保险费支付

本保险须一次性支付全年保险费。

十二、犹豫期及保险合同的解除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慎重选择购买。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按日计算。

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十三、续保(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一年期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可自保单期间届满前30天内向本公司申请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仍可在30天内申请续保并交纳保险费,续保后的新保险合同与上一年度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时间上连续未间断。

十四、健康服务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若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致电服务热线95550,享有由安盛天平特约服务商提供的就医绿色通道(专家门诊预约、住院协调各一次)、住院费用垫付(不限次数)、MDT多学科会诊(一次)四项服务,如被保险人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可申请基因检测(一次)服务。

以上服务由安盛天平特约服务商提供。

*注1: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并罹患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在异地就医时,在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享受保障范围内住院费用100%垫付服务。被保险人若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在就医时无法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无法申请住院费用垫付服务。

*注2:“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住院费用垫付服务仅限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但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注3:以上有关医疗服务所对应的城市和医院名单可致电服务热线95550查询。

十五、如实告知

投保人须确认被保险人过往或目前没有出现《健康问卷》所述的症状或情形,如本公司有疑义的,在保险生效前或存续期间皆有权对此进行调查,需要投保人予以授权并配合。

投保人须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绝无隐瞒或保留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本公司评估风险、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并同意将《健康问卷》和投保信息作为本公司和投保人所定合同的一部分,否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分支机构

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福建、东莞、佛山、苏州设有分支机构。本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上海,所有理赔案件的申请需递交至上海理赔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

十七、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投保人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单及保险条款;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本公司保险业务人员进行询问。

十八、请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投保人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