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安康e生互联网医疗保险

已有人购买

计划一 计划二计划三
  • 0时起

  • 24时止

333

保障责任
一般疾病医疗保险金150万详情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150万详情
附加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100万详情

产品简介

1、适合出生满28天-65周岁的人群

2、含重度疾病医疗/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3、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100%赔付

 

电子发票在投保次日起可通过https://sales.allianz.com.cn/emshop/app/index.html#/applyInvoice,申请开具;或关注“安联在线”微信公众号通过自助服务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95342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后满28天至65周岁(含)。

2.保险期限:1年。

3.产品说明:本保险产品计划由以下产品组成:主险安联安康e生互联网医疗保险(条款文字编码:安联人寿[2022]医疗保险078号);可选附加险:安联附加特种药品费用互联网医疗保险(条款文字编码:安联人寿[2022]医疗保险070号)。

4.承保公司及销售机构:本产品由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人寿)承保并通过泛华榕数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安联人寿已在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江苏、深圳、北京、山东、青岛、湖北和宁波设立了11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时通过授权服务机构提供落地服务(您可登录中保协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查询http://icidp.iachina.cn/),有利于客户获取便捷服务。部分无落地服务机构的地区暂不支持投保,也可能会存在线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尽力提供保障。

5.交费方式:一次交清或月交

6.承保职业:承保《安联人寿职业分类表(医疗险)》中1-2类职业。

7.等待期:本产品等待期为生效日零时起30天, 如下情形,不受等待期影响:①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需要进行您选择的保险计划所列的治疗时;②您在本合同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提出重新投保申请,在不增加保险责任的前提下经安联人寿审核同意承保。但对于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保险期间等待期内经医院专科医师确诊罹患的疾病,安联人寿仍然不承担给付相关保险金的责任。

8.保单递送: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成功后,电子保单自动发送至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安联在线”-“自助服务”-“保单查询”中查看和下载电子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可致电安联人寿客服热线95342申请。我们在审核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后,为您提供快递到付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您投保本保险时视为接受以安联人寿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9.保单发票:提供电子发票,投保次日起申请开具,可通过拨打客服热线:95342申请或在微信公众号“安联在线”-“自助服务”-“电子发票”办理

10.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安联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安联人寿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安联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安联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11.信息安全:安联人寿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详见《隐私政策》(https://www.allianz.com.cn/azContent/introduce/AZ022)。

12.线上服务: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理赔申请、发票申请、部分保全变更、在线退保服务;线上服务及其他线上未涉及的服务内容详见安联人寿《服务指引》(https://sales.allianz.com.cn/emshop/app/index.html#/serviceGuide)或咨询安联人寿客服热线95342。

13.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内容,并确认已经了解并同意保险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的范围、申请赔款的手续、产品期限等内容。

14.本页面仅供您理解产品使用,该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15. 公司最近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通过链接(https://www.allianz.com.cn/solvencyCapacity/AZ01005)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