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产品承保的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70周岁。
2.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额不超过银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3.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本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所投保产品中保额最高者进行理赔。
4. 本保单仅承保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5. 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日常工作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旅行。
6. 若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疾病,则:在旅行中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保险条款约定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申请索赔的(无论索赔的该疾病/症状是否在该旅行前曾出现),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7.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本公司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8,可承保海拔6,000米以下的户外旅游、远足徒步、健身娱乐登山、露营、山地和非山地定向运动、人工场地攀岩和下降、山地穿越、划船、游泳、拓展运动、自行车观景、人工场地轮滑、浮潜,场地趣味活动,冬令营,夏令营。
9,除非保险公司同意,否则不承保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探险活动、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特技表演,任何海拔 6,000 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大于 18 米的活动。
10,不承保必须借助登山绳索、登山向导(非旅行社导游)完成的登山活动;以及借助水下供气瓶(非呼吸管)呼吸辅助设备完成的潜水活动(但除外在旅游景点的专业潜水教练指导下进行的休闲潜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