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安安保飞航空意外险(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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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
乘坐飞机意外身故、伤残500万详情保险期间1年详情

产品简介

1、承保年龄30天-80周岁;
2、投保后次日零时可生效,也可自主选择投保后的1-60天为生效时间。
3、每个被保人限投1份

 

发票规则:提供个人(投保人为个人),和单位(投保人为单位)的电子发票,无纸质发票,不支持单位投保的产品无法开具单位发票。将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手机和邮箱。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30天-8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人群均可投保;

【保险责任】保险人仅承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营运的民航班机,自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不包括猝死等。本产品适用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投保人请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所投保的保险方案相关的条款内容,尤其是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生效时间】单次航班投保后的下一个整点时刻即生效;非单次航班,投保后次日零时可生效,也可自主选择生效时间。

【保额说明】同一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1份为限,多投无效。

【销售地区】全国,本公司在以下地区分支机构:北京、上海、重庆、山西、山东、青岛、河南、陕西、四川、贵州、江苏、浙江、宁波、深圳、安徽、云南、广东、甘肃,在已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内将有利于您获取更便利的保险服务。

特别提醒:本保险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投保人接受以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次投保成功的合法有效凭证,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单下载】承保成功后,会发送电子保单至投保人邮箱;登录“保网微商城”公众号或官网www.baoxian.com订单详情下载电子保单

【保费发票】提供个人(投保人为个人),和单位(投保人为单位)的电子发票,无纸质保单。将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手机和邮箱。


特别约定

1.本产品适用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号C00011032312021123061773 )。保险人仅承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营运的民航班机(航班号以保单载明为准),自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

2.本产品承保航班为国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承保国际航班。

3.同一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500万元为限,对多投部分,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偿付能力数据请参见公司官方网站www.e-acic.com中“公开信息披露”栏,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