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尊享e生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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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保障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300万详情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300万详情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600万详情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600万详情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600万详情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保险金1万详情
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1.5万详情家庭共享免赔额保险金详情
重大疾病保险金详情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保险金详情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详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详情
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详情室内装潢详情
室内财产详情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详情
尊享家财服务详情医疗垫付服务包含详情
重疾绿通服务包含详情肿瘤特药服务包含详情
海南国际特药服务包含详情罕见病特药服务包含详情
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包含详情图文咨询服务包含详情
视频问诊服务包含详情癌症早筛服务包含详情
药惠购服务包含详情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服务包含详情
质子重离子服务包含详情

产品简介

①家庭单最高20%优享,可选家庭共享免赔额

②重疾关爱、门急诊等多项加油包灵活搭配

③最多可享13项增值服务

承保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票规则:仅提供个人电子发票、单位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可通过保网/懒掌柜进行发票申请,也可自行登录众安在线官网下载电子发票:https://www.zhongan.com/open/policy/policySearch1温馨提示:电子发票等同于普通纸质发票,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彩色打印后,和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消费者选择电子发票,可以有效避免因丢失纸质发票带来的诸多不便。

投保须知

1、首次投保时,相较单人投保,同一投保人名下持有尊享e2023、尊享e2023(臻享版)、尊享e2022及尊享e2021保单家庭成员(限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经配偶父母本人同意))及当前订单新增的家庭成员人数之和优享价格;如累计为2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5%;如累计为3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10%;如累计为4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15%;如累计为5人及以上,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20%

2、重新投保时,若家庭成员在上述尊享e生系列保单皆为无理赔,按同一投保人名下持有尊享e2023保单家庭成员人数优享价格,如累计为2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5%;如累计为3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10%;如累计为4人,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15%;如累计为5人及以上,当前订单每人价格优享20%

3、重新投保时,若家庭成员中已有成员在上述尊享e生系列保单为有理赔,有理赔家庭成员恢复标准价格,剩余的无理赔家庭成员按同一投保人名下持有尊享e2023保单家庭成员减去有理赔家庭成员后的人数计算对应的家庭单优享价格;

4、家庭单用户优享价格以系统显示为准。


【投保须知】

一、产品责任

  • 尊享e2023版必选计划:

1.   一般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一般医疗费用;

3) 一般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30天和出院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

4) 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

6) 床位费限1,000元/天;

7) 本责任与一般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1万元的年免赔额,本责任与一般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300万保险金额。

2.   一般门急诊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一般医疗保险金中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 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急诊室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救护车使用费;

4) 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

6) 本责任与一般医疗责任共享1万元的年免赔额,本责任与一般医疗责任共享300万保险金额。

3.   重大疾病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3)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30天和出院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和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

4)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

6) 床位费限1,000元/天。

4.   质子重离子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

2) 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

3)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床位费限1500元/天。

5.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

本责任包含下述1-3类费用:

1) 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特定药品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进行特定药品的购买;

c.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和罕见病特定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2) 罕见病特定药品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3种罕见病,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特定药品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进行特定药品的购买;

c.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和罕见病特定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3) 特定进口药品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在等待期30天后经海南博鳌超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约定的《特种进口药品及疾病》清单中的疾病,且经诊断必须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治疗,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院外特定药品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特定医疗机构购买处方中所列药品,且该药品在《特种进口药品及疾病》清单中;

c.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特定进口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4)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

5) 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6.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

2) 因病情需要跨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仅限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住院治疗,经被保险人申请,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因异地转诊产生的客运公共交通使用费用;

3)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被保险人飞机舱位级别最高以经济舱(包含超级经济舱)为限,火车(含动车、高铁)以软卧或一等座为限。

7.   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住院治疗,且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住院护工服务的;

2) 对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护工天数,按500元/天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单次住院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同一保险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

3)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住院照护服务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申请”的相关规定;

4) 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授权申请及材料审核通过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向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服务,本责任的赔付费用由保险人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本责任不接受投被保人自主申请理赔。

8.   本产品国内医疗总保额为600万元。

  • 若您购买尊享家庭共享免赔额加油包将包含第9条:

9.   家庭共享免赔额责任:同一投保人在同一订单内的被保险人,针对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共享年免赔额1万元,但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不在此共享年免赔额累计的范围内。

  • 若您购买尊享重疾关爱加油包将包含第10条:

10. 重大疾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本产品给付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您购买尊享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加油包将包含第11条:

11. 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经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定义的重大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特需医疗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接受治疗的,本产品承担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30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与该次住院原因相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3) 无论是否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

4) 床位费限1500元/天。

  • 若您购买尊享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加油包将包含第12条:

12.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一般医疗费用;

3) 本责任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5) 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

6) 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赔付比例为20%: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息肉、囊肿、增生;

7) 本责任不承担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 若您购买尊享门急诊医疗加油包将包含第13条:

13. 门急诊医疗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 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

3) 单次门急诊以300元为限,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保险人按5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5) 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30%;

6) 单次门急诊指被保险人同一天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所进行的门诊或急诊治疗。

  • 若您购买尊享家财加油包将包含第14条至第17条:

14. 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100万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15. 室内装潢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室内装潢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5万元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16. 室内财产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5万元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17.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3)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无免赔;本责任年累计以1万为限,三者财产损失限额为0元。

二、投被保险人要求

1.   投保人资格: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被保险人存在可保利益;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固定居所的人士投保。

2.   被保险人年龄:投保时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加油包中,尊享门急诊医疗加油包投保时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其余加油包的首次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3.   被保险人资格: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可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经配偶父母同意)。

4.   被保险人职业类别:被保险人不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的职业类别。

三、产品说明

1.   产品名称及条款:本产品名称为尊享e2023版,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投保须知、保障方案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B款)》(注册号:C00017932512022111638491)、《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免赔额豁免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C款)》(注册号:C00017932522022111638511)、《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61202111190041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52202111260043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注册号:C0001793251202111190043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D款)》(注册号:C00017932512022011303351)、《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注册号:C0001793211202204277507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责任保险(A款互联网版)》(注册号:C0001793212202204277690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家庭财产保险等待期调整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注册号:C00017932122022052710993),您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用粗体等方式显著提示的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2.   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

3.   等待期:本产品必选计划的等待期为30天。尊享家财加油包的等待期为7天,其余加油包的等待期为30天。

4.   基本医疗保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5.   本产品包含医疗垫付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肿瘤特药服务、海南博鳌国际特药服务、罕见病特药服务、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图文咨询服务、视频问诊服务、癌症早筛服务、药惠购服务、重疾住院护工服务、质子重离子就医协助服务(需选购相应责任)。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30天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952299。其中,药惠购服务申请路径:

1) 您可以通过众安健康微信小程序通过“我的”-“我的保单”-指定保单“药惠购”服务入口;

2) 您可以通过众安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通过“个人中心”-“我的权益”-“药惠购”。

6.   若您购买尊享家财加油包将包含尊享家财服务,尊享家财服务可在紧急开锁服务、家电维修服务及马桶疏通服务三种增值服务中任选一项使用,次数为1次。尊享家财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7天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该服务仅限在被保险人名下的房屋内使用,服务申请路径:

1) 您可以通过众安健康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 点击“我的保单”- 点击“对应保单”- 选择“尊享家财服务”申请并使用该服务;

2) 您可以通过众安保险APP-点击“我的”- 点击“我的保单”- 点击“对应保单”- 在“保单服务”中选择“尊享家财服务”申请并使用该服务。

7.   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8.   本产品保单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的次日零时。

9.   本产品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

四、保单服务

1.   投保:您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并勾选需要的保险计划,若核保通过,您可通过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交纳保费至众安保险指定账户(如为赠险无须交费),保险合同成立;若核保不通过,则投保人无需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不成立。

2.   保单查询:本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并提供电子发票,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众安保险提供EMS快递到付服务。登录众安官网www.zhongan.com、众安保险APP查看或拨打客服电话952299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您投保本保险时视为接受以众安保险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3.   理赔:下载“众安保险”APP,在线申请理赔,审核通过,理赔金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账户。

4.   服务电话: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理赔信息,请联系众安保险客户服务热线:952299。

5.   众安保险投诉热线:021-80399188。

五、承保公司说明

1.   本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即本投保须知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主要服务会通过电话、互联网上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众安保险不设分支机构,在您所在的地区,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

六、偿付能力

1.   众安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公司官网偿付能力披露信息: https://www.zhongan.com/channel/public/publicInfo_cfnl2018.html

七、信息安全及相关授权等。

1.   众安保险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众安保险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众安保险员工、以及不时执行与众安保险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除了众安保险的业务合作伙伴、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定或司法裁决之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所接受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投保时,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以及信息授权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有不实告知,我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或承保后以多种方式核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调查获取被保险人与保险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情况、诊疗情况、既往病史等),同意查询被保险人已在电子票夹归集保管的、或通过电子票夹使用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向医院查询被保险人就诊的电子票据。如众安保险经前述核查发现您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众安保险将依法解除保险合同;众安保险向与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等);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可对您的信息进行合理使用,可通过知悉您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为确保信息安全,众安保险及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特别约定】

尊享e2023版必选计划 特别约定:

1.本产品等待期为30天,在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

2.本保单国内医疗总保额600万。

3.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4.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和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共享1万元的年免赔额,一般医疗保险金和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共享300万保险金额。

5.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100%,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

6.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床位费限1,000元/天。

7.本保单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8.年缴缴别保单:本保单生效之日零时起2日(含第2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后投保人申请退保的,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

9.月缴缴别保单:本保单生效之日零时起2日(含第2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后投保人申请退保的,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

10.本保单包含医疗垫付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肿瘤特药服务、海南博鳌国际特药服务、罕见病特药服务、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图文咨询服务、视频问诊服务、癌症早筛服务、药惠购服务、重疾住院护工服务、质子重离子就医协助服务(需选购相应责任)。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952299。

11.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以下第12条适用于尊享家庭共享免赔额加油包:

12.本保单同一投保人在同一订单内的被保险人,针对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共享年免赔额1万元,但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不在此共享年免赔额累计的范围内。

以下第13条至第15条适用于尊享重疾关爱加油包:

13.本保单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14.重大疾病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15.本保单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接受重新投保的申请。

以下第16条适用于尊享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加油包:

16.本保单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经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初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就诊治疗医院可额外扩展至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特需医疗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无论是否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责任内赔付比例均为100%,年免赔额为0元,床位费限1500元/天。

以下第17条至第22条适用于尊享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加油包:

17.本保单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18.本保单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

19.本保单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赔付比例为20%: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息肉、囊肿、增生。

20.本保单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不承担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21.本保单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与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不重复赔付。

22.本保单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赔付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不再接受重新投保的申请。

以下第23条至第24条适用于尊享门急诊医疗加油包:

23.本保单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限社保目录内费用,单次赔付以300元为限,年累计以1万元为限。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保险人按5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30%。

24.本保单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与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不重复赔付。

以下第25条至第30条适用于尊享家财加油包:

25.本保单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的等待期为7天。

26.本保单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可承保的房屋区域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27.本保单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障被保险人自有的,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合法产权的、属于国家建筑规定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房屋及其内存放的财产;该房屋用途仅为住宅用房及实际使用性质为住宅的商住两用房。对于实际使用性质为商用,或房屋结构为非钢混和砖混的房屋,因任何原因造成房屋及其室内财产损失的,均不属于本保险承保范围之内。农村房、自建房和小产权房也不在承保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房屋性质可通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查询。

28.本保单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无免赔;

29.本保单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仅承保被保险人自有的所有房屋中第一次出险或者使用防灾减损服务的房屋,且因上述原因使地址确定后不接受地址更改。

30.本保单《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责任保险(A款互联网版)》条款三者财产损失限额为0元 。

若您使用智能核保系统后,您的核保结论中包含赔付比例调整,则上述尊享e2023版必选计划特别约定中第5条和第7条将调整为:

31.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70%,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42%,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

32.本保单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7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42%,若因被保险人当年度已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而本次治疗费用未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不在此情况范围内;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7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33.本保单对一般医疗保险金、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保险金的赔付比例调整为70%。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时,若被保险人在我司本产品下无理赔,则本产品下一保单年度中上述保险金的赔付比例提升10%,最高可提升至90%。若期间新增了理赔,则下一保单年度起赔付比例恢复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