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小主4号青少年0免赔百万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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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保障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100万详情就医绿通包含详情
国内二诊包含详情住院垫付包含详情
在线健康咨询+术后营养咨询包含详情

产品简介

①适合0-17周岁人群投保

②含住院垫付,不限疾病,不限次数

③优质医疗服务,投保更安心

 

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在线支付保费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自助申请系统(https://chnl.pc.ehuatai.com:9001/htfp/)下载或进入微信公众号“华泰财险”-“理赔及服务”-“我的保单”菜单,点击“电子发票”查看电子发票。 (个人投保支持开具个人普通发票和单位普通发票,企业投保支持单位普通发票和单位纸质专用发票)可提供单位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纸质),提供纸质专票,申请低于(不含)100元的纸质发票快递邮费需到付,发票申请预计需要7个工作日。

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华泰财险”),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广东、陕西、四川、云南、辽宁、浙江、河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福建、山东、广西、河南、江西、深圳、青岛、大连、宁波、贵州、内蒙古、厦门、黑龙江、新疆、宁夏、吉林、甘肃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除青海和西藏)。若您处于华泰财险无分支机构的地区,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可能会存在其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请及时致电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95509。

2、华泰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您可进入华泰财险官网(https://pc.ehuatai.com)→点击“公开信息披露”→在“专项信息”→“偿付能力”中进行查询。

3、投保流程:登录→选择保险产品→点击购买→填写投保信息→确认信息和金额→在线支付→收到承保成功的短信通知后→投保成功。

4、保单形式: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华泰客服热线4006095509。保险公司将以快递方式寄送纸质保单,资费标准以寄送当地收费标准为准,相关费用需由您承担。

5、发票形式: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您可以进入华泰财险微信公众号“华泰财险”“保单服务”“我的保单”项目中找到“电子发票”项目,自助获取电子发票。

6、保险人保证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严格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不将客户信息提供给保险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保人: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被保险人存在可保利益;

--本产品投保人与被保险关系须为:父母。

8、被保险人:

--初次投保时年龄为30天(含)至17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9、等待期:本产品的等待期为30天;意外医疗及重新申请投保(保期连续)无等待期;

10、社保: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医保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11、免赔额:0免赔;

12、赔付比例及保险金额:本产品累计年保险金额100万。有社保:理赔金额在0-2万(含)经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80%赔付,大于2万经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100%赔付;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或结算金额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无社保:理赔金额在0-2万(含)80%赔付,大于2万部分100%赔付;

13、本产品认可医院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且仅限于上述医疗机构的普通部。

14、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限投保1份,多投无效;

15、保障区域:本产品保障区域限于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6、部分除外责任(仅为部分除外责任,全部除外责任见条款):

(1)投保人和/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情形;

(2)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接受检查或治疗而在等待期内或等待期届满后确诊的疾病,但投保时我们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的,投保时尚未治愈的疾病,但投保时我们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4)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未治愈的;

(5)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整容手术、与代谢综合征相关手术、牙科治疗、牙科保健,但因意外事故所致的以减轻被保险人疼痛为目的或者保障被保险人生命安全的紧急牙科治疗不受此限;

(6)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保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7)营养补充类药品,免疫治疗、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如胸腺肽、免疫球蛋白、干扰素、匹多莫德、脾氨肽、玉屏风等),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以及下列中药类药品:

①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单方、复方中药或中成药品,如花旗参、冬虫草、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蛤蚧、珊瑚、狗宝、红参、琥珀、灵芝、羚羊角尖粉、马宝、玛瑙、牛黄、麝香、西红花、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阿胶、阿胶珠、血宝胶囊、红桃K口服液、十全大补丸、十全大补膏等;

②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鹿茸、海马、胎盘、鞭、尾、筋、骨等;

③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等。

(8)康复治疗或训练、休养或疗养、健康体检、非处方药物、保健食品及用品、各种康复治疗器械、眼镜、假体、义肢、义齿、义眼、助听器、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

(9)被保险人因疝气、鞘膜积液、脂肪瘤、粉刺瘤、腺样体肥大、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性早熟、发育迟缓、生长发育相关检查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10)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性扁桃体切除)、椎间盘突出症;

 

17、退保规则: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1-m/n),其中m为本合同已生效天数,n为本合同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8、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应足额支付本保险合同项下的全部未满期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9、如对本保险产品有任何咨询、报案或投诉问题,请拨打华泰保险客户服务热线:400609550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